《文学理论导论》导言部分的读书笔记

作者:方程
2021-0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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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特里·伊格尔顿(Terry Eagleton)的《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》导言部分的读书笔记。

那是非常活泼的一本学科导论类书,我比较喜欢用直译的书名《文学理论导论》称呼它。导言中讨论的本体论问题挺有意思,对“电子游戏本体论”的讨论似乎也会有所启发,于是,我把内容汇整了一下,记下来了。


问题:文学理论学者们一直在研究的那个被称作“文学”的东西指的是什么?


一种常见的定义途径:文学是以虚构为对象、基于想象的写作。

存疑:“虚构/事实”的二分本身就很可疑。

许多不是基于虚构的作品也被认为是文学,例如书信、自传、论文、箴言、悼词……

许多基于虚构的作品也不被认为是文学,例如漫画……

作品中的事实与虚构的多少也难以界定。冰岛传说或圣经传说的讲述者通常并不认为他是在编故事;新闻纪实报道和传记,读者和作者通常并不认为作品内容就是客观事实。

问题关键不在于虚构或事实。


形式主义者的定义途径:文学是对文本施加过度关注的一种语言使用方式

雅各布森:“(文学是)对普通语言所施加的有组织的暴力”(organized violence committed on ordinary speech)

完全不关注话的内容,只关注话是怎么说的。形式主义者认为人们不是因为有东西想表达才去说话;话语本身就是目的,人们是为了有机会说话才去寻找话的题材。这是将形式语言学研究的方法应用于文学。

形式主义者将“作品”看作一套的文本系统(a total textual system)内诸如声音、意象、节奏、句法、叙述技巧等元素的组合,借此对日常语言进行疏离化、异化、陌生化,使文本暴露自身,强调自身。

语言的疏离化是文学的本质,文学就是疏离化的语言。

存疑:疏离化并不是文本的一种内在的性质。

同一句话在不同情景(context)中的不同人看来,有时候会被认为是文学,有时候不会。例如在酒店桌边听见有人说“这糟糕得像虫子爬的书法(This is awfully squiggly handwriting)”,如果你认得这句话出自哈姆森的小说《饥饿》,它就是文学语言。

事实上,任何一种作品都可以被读为具有疏离性的语言作品。例如伦敦地铁的一句标语“Dogs must be carried on the escalator(自动扶梯上必须牵着狗)”,它可以被理解成“所有的狗都必须被牵来自动扶梯这儿”,“在自动扶梯上被牵着的都是狗”,“想使用自动扶梯就必须牵上一条狗”,你会觉得这种歧义性很有趣。这种歧义算是标语本身的性质吗?


为了补正形式主义而尝试做出的另一种定义途径:文学是不关注“实用性”的一种语言使用方式

文学不服务于任何具体的、直接的目的。它是一种不关注行为的现实结果的语言,它是一种超越功利的语言,它是一种自我指涉的语言,它是一种只关注“它自身”的语言。比较形式主义者的“不承认存在目的”,这个只是“不关注目的”而已。

存疑:“实用性”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价值。

乔治·奥威尔的散文通常被认为政治价值高于审美价值,但不能阻止某些人只为了欣赏修辞而去读他的文章。某些人眼里,“百无一用”的诗歌、戏剧会被当成是历史学、园艺学的珍贵研究素材来对待。

有些文本的“文学性”是本身内有的,有些是获得的,有些是被后人强加的。

如果他们决定你是文学,那么你似乎就是文学,不管你自己觉得你是什么。


一种基于受众的定义途径:文学是人们把自己联系于作品的一些方式

“杂草”不是某种特定的植物,而是园艺工作者认为“需要除掉”的任何植物。既然从各种“文学作品”中抽离出某种永恒、固有、先验、内在的特质是那么的不容易,不如就以类似“杂草”的方式看待“文学”一词,也即,认为“文学”不是本体论的概念,而是功能论的概念。

这种定义关注围绕“文学”作品的人的行为方式,读者对它的态度,作品对人们的影响等等。

存疑:这是一种“空”的定义。

这种定义依然没有触及文学的本质,无法帮助我们判断作品的“文学价值”、无法帮助我们认识作品与读者的“实际关系”。

如果我是为了欣赏象征意义而不是为了认方位而去看路标,路标就成为文学了吗?

如果我是为了陶冶心灵而不是为了应试而去读生物学课本,课本就“非实用”了吗?


一种基于价值判断的定义途径:文学是一类被赋予高度美学价值的作品

这是将判断一部作品“是不是文学”的过程等同于做美学价值判断。

并不是说必须是“美”(fine)的才是文学,而是说,它必须在性质上可以被判定为美,也即是说,它也可能是符合“可被判定”的例子中被判定为低劣(不美)的一个。例如,一张公共车票不是低劣的文学,但厄内斯特·道森的诗是低劣的文学。文学指的是一类可以被人拿去做美学判断的作品。

存疑:这种思路隐含一种暗示,也即,文学只是一种错觉,文学并不存在。

这种思路否认存在任何永恒固有、先验存在的“客观性”,认为任何作品(例如车票)都可以是文学,同时,任何文学作品(例如莎士比亚的剧本)都可以不是文学。既然“文学”不是一个稳定、明确存在的实体,“文学研究”就只不过是一场妄想而已。

这种思路会带来巨大的摧毁性。其症结在于,“价值判断”是极为不稳定的——如果价值永恒,现代人就应该像几个世纪前一样继续在公开展览精神病人。然而,这个思路同时却也有一定的启发性。一部作品在中世纪被看作神学,在下一个世纪中却被看作文学,这样的事情是有的,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作品在经过一个世纪之后都有可能成为文学,但也不意味着人们无论经过多少年都应该要拒绝将“文学”的头衔赐给一部以前曾经被认为不是文学的作品。


文学是一种价值判断

也即是一种建构(construct),也即是特定人群在特定时期出于特定理由形成的特定观念系统。

价值是被人赋予的,决不存在“仅与自身有关、与人无关”的作品。

我们说古希腊艺术“魅力永驻”,并不是在试图代言未来;这是我们站在自身的立场(“偏见”)给出的判断。与荷马同时代的人的感受应该会与我们的感受很不一样,同样,数个世纪之后的人的感受也极有可能与今天我们的很不一样。观念、立场、知识有差异,我们与他们所看见的其实并不是“同一部”作品。

任何陈述都在某种程度上带有某种价值判断

虽然一直在说“价值判断”,但其实“不是价值判断的陈述”(完全价值中立的陈述)是根本不存在的。一个人可能认为一种陈述相对另一种而言渗透有更多的价值判断,譬如“生于 1612 年”比“长得很美”显得要更价值中立一些,但在某种情景下对某些人而言,“生于 1612 年”可能会是一种极强烈甚至具备革命精神的价值主张,而“长得很美”反而只是一句单调而平凡的事实陈述。

价值判断是“主观的”,也不是因此就说价值就是任意形成的判断。

人们进行一切活动时总是处于隐而不见的价值范畴网络中

也就是说,价值判断在这里是被视为社会的意识形态观念系统的一环。


总之,把文学视为客观的存在是不行的,把文学说成任意形成的东西也是不行的,因为价值既不是客观的实在之物,同样也不是个人随心所欲就可以改变的东西。

每提起“文学”或“文学性”的时候,即使没有明写,也要知道其实我有在这两个词的两头打有双引号。

本文为用户投稿,不代表 indienova 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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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迷惘、沮丧、倦怠的人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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